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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概念的流變及其反思

Date:2009-3-24


摘 要:要進行深入的翻譯研究,必須先確定翻譯概念。本文通過梳理翻譯概念的歷史流變過程表明,翻譯概念迄今為止仍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和不合理性。本文認為,雅各布森的翻譯三分法、《現代漢語詞典》“翻譯” 詞條的釋義以及斯坦納的“理解即翻譯”的命題是當代翻譯概念的典型代表,并由此推論:翻譯不只是語言轉換活動或“工具”,而是人類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認識到這一點,對翻譯研究具有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翻譯概念;流變;生活方式;意義

Reflections on the Evolvement of the Concept of Translation
Abstract: Profound translation studies call for unequivocal concept of translation. This paper, through reviewing the history of the evolvement of the concept of translation, perceives some uncertainty and irrationality in the present concept of translation. It is construed in the paper that Jakobson’s classification of translation, the definition of translation in the Modern Chinese Dictionary and Steiner’s proposition of “Understanding is translation” is typical of the modern concept of translation,from which it is inferred that translation, more than a linguistic transference or an “instrument”, is part of human life. To realize this point is paramount to future translation studies.
Key Words:  concept of translation; evolvement; way of life; significance

翻譯作為世間一事物,其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從歷史上看,翻譯活動在五千多年前就已經存在。而從廣義上說,翻譯的歷史與人類歷史一樣古老。但翻譯作為一個現代概念,其內涵和外延與以前并不相同,在歷史的長河中它已歷經數千年的演變,而且這種演變現在仍沒有停止。要深入進行翻譯研究、把握其精神實質,就有必要對翻譯概念的歷史演變過程進行追溯和梳理,并深入揭示其涵義。這也是翻譯科學研究以及翻譯本體論研究的必然開端。

一 翻譯概念的演變理路

要考察翻譯概念的淵源并非易事,從嚴格的意義說,其真正的歷史意義上的源頭是不可能找到的。我們依托的只能是有記載的歷史源頭。 從歷史上看,翻譯之名發軔于《周禮•秋官》“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通其志,達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然而,這里的“寄”、“象”、“狄鞮”、“譯”只是官職的概念,還不是指翻譯活動。但明顯地,譯官所司之職即“通其志,達其欲”。 “是故《周禮》有象胥氏通六蠻語,狄鞮主七戎,寄司九夷,譯知八狄。” (王宏印,73)看來“譯”從一開始即暗通“翻譯活動”之意。 “寄”、“象”、“狄鞮”、“譯”皆同義。 “象胥知其遠也,方言知其近也。大約不過異俗、達其遠情也” (王宏印,73))后來,“寄”、“象”、“狄鞮”三個名稱漸次銷聲匿跡,“譯”字成了翻譯的統稱。關于這其中的原因,贊寧《譯經篇》是這樣解釋的:“今四方之民,譯官顯著者何也?疑漢以來多事北方,故譯名爛熟矣。” (王宏印,73)看來,據贊寧的推斷,這是由于古代北方的翻譯活動頻繁所致。另外,《國語 • 周語》稱司翻譯之職者為“舌人”,稱“姑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 這些當時同樣是指譯官之職。隨著漢代的佛經翻譯活動的興起,至兩晉始盛,經南北朝,再到隋、唐兩代,宏大而熱烈的翻譯場面和佛經翻譯的重要地位,把人們的目光逐漸吸引到了翻譯活動本身。從此,人們開始試圖對翻譯活動本身進行認識。及至唐代,翻譯活動的概念終于漸發頭角。如唐孔穎達:“譯,陳也,陳說內外之言。”又唐賈公彥“譯即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 但至此,翻譯之名仍是一“譯” 字,以“翻譯”明確指稱翻譯活動的現象始終沒有出現。贊寧《譯經篇》“彝乎東漢,始譯《四十二章經》,復加之為翻也。翻也者,如翻錦綺,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由是‘翻’‘譯’二名行焉。”(王宏印,73)但二名并行,指的應是“翻”、“譯”二字均可單獨用來指稱翻譯活動,并非一起聯合使用之意,不能做“翻譯”之名出現的依憑。 陳福康先生說:“翻譯二字連用至少在南北朝時期就已出現,但其義尚不清楚。”陳福康,4)似無據可依,也只能算推測。就“實”的方面來說,自漢代始,“譯”不僅指“通其志,達其欲”之事,而且把佛經翻譯活動也包括了進去。“翻譯”的外延已經開始擴大。

宋代以降,情況稍有了變化。在贊寧的《譯經篇》中零星可見“翻”“譯”二字并用的現象,如有“二非句,即赍經三藏雖兼胡語,到此不翻譯者是。”的語句。(王宏印,83)此可謂“翻”“譯”聯袂,翻譯之名誕生的第一確證。而一經生成,即沿用至今,迄今已成為約定俗成的固定的專門指稱翻譯活動的名稱。宋代高僧法云對翻譯進行了定義。“夫翻譯者,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音雖似別,義則大同。” 法云的定義包含著對翻譯性質的探討的傾向。但從外延上看,它把翻譯活動局限于佛經翻譯活動,翻譯概念的外延領域有了變化,比以前有所收縮。隨著明末清初西學東漸,翻譯的外延再次擴大,把科技翻譯又納入其中。如徐光啟:“臣等愚心以為:欲求超勝,必須會通;會同之前,必須翻譯。” (陳福康,54)這里的翻譯主要指的是當時的科技翻譯。 至清末,在嚴復,林紓等人手中,翻譯的外延擴至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領域, 復至新文化運動時,已經基本上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翻譯概念。 今天的翻譯概念又有新的發展,已被收入《現代漢語詞典》:“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也指方言與民族共同語,方言與方言,古代語與現代語之間一種用另一種表達);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它代表著我國當代意義最寬泛、最一般的翻譯概念。

二、對翻譯概念的反思

概念的流變過程已如上述, 我們應該怎么去對待這種演化的結果?是否接應該接受這新的概念呢? 那首先要看它的合理性。翻譯作為一種古老的人類活動,在科學尚未誕生的情況下,人類賦予它的最初的名稱必然是感性的。這最初的名稱作為概念,其內涵與外延均蘊含著很大的局限性和不確定性。隨著認識的深入,其外延有范圍擴大的必然趨勢。外延擴大的思維運作方式是類比推理,也就是認知語言學上所說的“范疇化”(趙艷芳,2002)。類推會出現兩種情況:依據事物的現象類推和依據事物的本質類推。 若類推根據前者作出,那么可能會導致認識上很大的模糊性,如果根據后者作出,那就在認識上會有所深入,具有較大的合理性。 《現代漢語詞典》的翻譯概念,其外延已經擴大到語際翻譯之外的語內翻譯和符際翻譯。這與雅各布森的翻譯概念是一致的。我們可以通過雅各布森的翻譯三分法進行觀察。 雅各布森從符號學的觀點出發,把翻譯分為三類:

1 譯是指在同一語言中用一些語言符號解釋另一些語言符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改變說法’。……2 語際翻譯是指兩種語言之間的翻譯,即用另一種語言符號來解釋一種語言的符號……3 符際翻譯(亦稱跨類翻譯:transmutation),就是通過非語言的符號系統解釋語言符號,或用語言符號解釋非語言符號,比如把語言符號用圖畫、首飾、數字或音樂來表達。” (郭建中,86)

可見,雅各布森的類推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之上的類推結果,要深刻得多。

雅各布森采用皮爾士(Peirce)符號學和意義理論,指出不論是作為語言學家或普通的語言使用者,任何符號(linguistic sign)的意義在于進一步把它翻譯成其他可替代的符號,尤其是翻譯成更為發達的符號。這一觀點,以及他對翻譯的分類和翻譯對等的解釋,構成了翻譯的符號學理論基礎。 (郭建中,85)

雅各布森先是由語言上升到符號,然后推導出翻譯概念。他的類推是有說服力的:翻譯是語言轉換活動,所以語內翻譯是翻譯;又語言是符號,所以符號之間的轉換活動也隸屬于翻譯概念。 “翻譯”作為一個古老的名稱,其最初的命名當然不是建立在現代意義上的科學研究基礎之上的,它所經歷的過程注定是在一定的“實”的基礎上先有其名,并因此具有初級概念。隨著認識的發展,與最初翻譯之“實”同質者不斷被歸到“翻譯”的名下,結果,翻譯概念的適用對象范圍一步步擴大。否則,必然導致部分翻譯之“實”無名;若為這些“實”再生一名,又必然引起概念錯位和認識的混亂。 翻譯概念的演化并不意味著概念泛化問題,而是在現有的翻譯概念下,外延的認同問題。概念的成熟應該以內涵與外延相符合,較為合理地反映世間事物及人類活動的范疇為基本標志。當然,從哲學意義上講,概念的完善性永遠是相對的,因為它永遠隨著人類的認識的發展而發展。他的合理性在于正確地反映了人類對某一事物當下的認識水平。 據此來說,上述翻譯概念的合理性是明顯的。而將傳統的語際翻譯概念等同于翻譯概念是一種混淆。從認知的角度看,語際翻譯確實是翻譯世界認知范疇化過程的“基本范疇”,它可以作為翻譯范疇的“原型”,(趙艷芳,59)但卻不是翻譯范疇本身。因此,語際翻譯只能是翻譯概念的下義概念 ,它并不等同于翻譯概念。

三 雅各布森和斯坦納給我們的啟示

《現代漢語詞典》對翻譯的定義與雅克布遜對翻譯的分類可謂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后者的翻譯概念所包含的外延要大于前者。前者的符號翻譯指的是“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其局限性在于仍把翻譯局限于語言活動范圍以內;而后者還包含了“通過非語言的符號系統解釋語言符號”,翻譯活動已經超出了語言活動范圍。兩者之間有無淵源關系也未可知,這當然不是本文的任務。我們在此關注的問題是,翻譯的外延包不包括語內翻譯和符際翻譯,其差別是十分巨大的。 我們先假定語內翻譯和符際翻譯不是翻譯。這實際上也就是我國翻譯界目前比較流行的概念。從這種概念出發,翻譯就是跨語言、跨文化的以交流為目的的轉換活動。這種活動很容易被認為具有以下屬性:一,就空間緯度上看,它的存在范圍很小,只在跨語言文化交流者和譯者當中進行,只局限于一部分人的部分生活;二,從時間緯度上看,這種活動的時間很短,它只占人類生活的很小的部分。因此它容易被看作是偶性的;三,從活動方式上看,它總是帶有一定的目的性,為一定的對象服務,因此它也就總是工具性的。對翻譯的這種認識導致的直接結果是:翻譯只是交際的工具,翻譯研究必然是工具理性。 若我們認同語內翻譯和符際翻譯是翻譯。那么如下推論就自然成立:一,翻譯存在的空間是無限廣闊的,它存在于整個人類社會,它不再是一群人的活動,而是全人類的活動;二,翻譯存在的時間是無限的,它在整個人類歷史當中存在,或者進一步說,它與人類共存亡;三,從方式上看,它不再是工具性活動,而是人類生命活動,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或者從根本上說,它是人類存在的方式之一。所以,翻譯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不是個別的,而是普遍的;不是工具的,而是生活的。它是所有人生命過程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這種認識出發,我們的翻譯研究,將來會是什么樣子?它的天地廣闊了,使命重大了。它不應該再是可有可無的理論話語,不應該再是可有可無的邊緣的學科。這樣一來,我們的目光似乎射向了翻譯的終極意義,它使我們的思維向著翻譯的本真靠近。這不禁使我們產生了進一步的思考:是雅克布遜錯了,還是他發現了翻譯的真諦,意識到了翻譯本體之所在?他的翻譯概念對我們的啟發是巨大的,他似乎不僅使我們看到了翻譯的生成,翻譯的本真存在,甚至使我們看到了翻譯的消亡。

斯坦納在《通天塔》(After Babel——Aspects of Translation)一書中,開宗明義提出了理解即翻譯的命題。在傳統的翻譯理論當中,理解是翻譯過程的一部分,而在斯坦納這里,理解本身就是翻譯。 他的這個命題的理論基礎是交際理論:“(…) translation, properly understood, is a special case of the arc of communication which every successful speech-act closes within a given language.”(按適當的理解,翻譯是一個特定語言之內任何一次成功的言語行為所包含的交際過程。)(Steiner, 49) “ A human being performs an act of translation, in the full sense of the word, when receiving a speech-message from any other human being. ( 從根本的意義上說,一個人在從任何另外一個人接受到言語信息時,總是在進行一次翻譯行為) (Steiner, 48)他認為任何理解有著與翻譯相同的模式:“The model ‘sender to receiver’ which represents any semiological and semantic process is ontologically equivalent to the model of ‘source-language to receptor-language’ used in the theory of translation.”(在本體論意義上,代表任何符號和語義過程的“從講話人到受話人”模式與翻譯理論所使用的“從源出語到接受語”的模式等同。)(Steiner, 49) 可見,理解即翻譯的命題也是類推得出的結果。語際翻譯有原文和譯文,原文就是編碼,譯文就是有形的解碼,主要是以第三者為對象的有形的表達;語內理解也有說話人的編碼,聽話人的理解就是無形的解碼,聽話人也表達,他的表達是以自我為交際對象的無形的表達。這種過程模式的相似性就是斯坦納的推理依據。但這次的依據不是符號學,而是闡釋學和交際理論。跟雅各布森的翻譯三分法一樣,這個命題也同樣把翻譯活動納入了人類生活方式。其包蘊著對翻譯的一種深層認識:沒有翻譯,人類的生活就會變得很難想象。不同的理論推論得出了相同的結果,是巧合還是必然?無論如何,這個命題的啟發意義同樣是十分深刻的。

這使我們不得不對傳統的翻譯概念重新進行審視。這樣的追問是不可避免的:傳統的以語言為媒介的跨語言文化翻譯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種類的翻譯?比如:藝術品(如雕刻、音樂)的解讀是不是翻譯?電影創作是不是翻譯?看啞劇是不是翻譯?看圖紙建大廈是不是翻譯? 小學生看圖說話是不是翻譯?媽媽向外人解釋孩子咿呀不清的兒語是不是翻譯?甚至,我們讀小說是不是翻譯?經驗世界的個例,現有的和潛在的,是不可枚舉的。從認知科學的角度看,傳統的翻譯概念來自于認知語言學所講的認知基本范疇,而且停留在了認知基本范疇之上,局限性性較大,固守它是不符合認知科學規律的。

當然,照搬任何一家理論都是不可取的,在此基礎上整合與發展才是正途。雅各布森德翻譯三分法對提高我們對翻譯共相的認識的確很有幫助,但其哲學的或是科學的理據仍然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斯坦納的“理解即翻譯”的命題如果作為翻譯概念的完全根據也還是存在問題的。我們把理解看成是翻譯的一個深層的或者是具有根本意義的特性或許更為合理。這個命題我們不能機械地照搬,不然,傳統的“理解”概念將與翻譯概念分不清界限,翻譯的范疇將面臨泛化的危險。這個命題的主要意義在于,它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的理論思路,應該把它作為一個重要的理性視野,納入我們對翻譯概念的構建過程。從這里出發,進一步闡發、整合。 傳統的“理解”本身當然不能是翻譯。這需要把“理解”作為涵義要素與原型翻譯概念的形式特征相結合,才能產生一種屬于翻譯自身的完整而獨立的合理的概念。這當然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它留給我們的思考還很多。

結語

從總體上看,翻譯的概念演化的歷史過程,是人類對自身活動——翻譯世界的范疇化和抽象化過程。用邏輯學的術語來說,也就是翻譯概念不斷變化和外延不斷膨脹的過程。外延的不斷膨脹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當前翻譯概念的還存在著不確定性;同時說明的另一個問題,就是人們對翻譯的認識正在不斷地深化。概念是發展變化的,這一過程與人類認識過程相始終,也就是說,概念的形成過程是內涵與外延是演變性和確定性的統一的過程。隨著客觀事物的發展和人們認識的深化,概念的涵義和適用對象也是不斷變化的。 我們應當勇于不斷地修正傳統的概念,使之逐步準確、完善、合理。準確的和完善的概念就是內涵與外延高度統一概念。就翻譯概念來說,將語際翻譯概念等同于翻譯概念是狹隘的,應該隨著研究的進步,建立起高度抽象化的、明確的最上位翻譯概念(當然所謂“最上位”永遠是相對的),不應該為下位所概念所樊籬。總之,翻譯不可能只是語際的或只是以語言為媒介的,起碼在哲學、邏輯學和認知科學的意義上都不是;如果我們漠視了這一點,那就恐怕永遠也看不到翻譯的真諦。

參考文獻:

[1]陳福康. 中國譯學理論史稿(修訂本)[M]. 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0.

[2]王宏印. 中國傳統譯論經典詮釋[M]. 武漢: 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3]郭建中. 當代美國翻譯理論[M]. 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

[4]趙艷芳. 認知語言學概論[M]. 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1.

[5]Steiner, George. After Babel──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說明:本文于《濟南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57-59頁)發表。此稿在原來基礎上已作修訂。

作者簡介:李玉良,南開大學外國語學院 翻譯學博士研究生
工作單位:濟南大學
研究方向:中外翻譯理論;中外典籍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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